别人欠我钱我可以拿他东西抵债吗律师

解析:
欠款若以实物偿付债务实属不可取。
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,个人无权擅自处置他人财产,因此,欠债不履行偿还义务,擅自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,构成了非法占有,如果情节严重,甚至有可能触及到法律红线,需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。针对他人拖欠之债务,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,同时要求对债务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。
法律依据: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
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;
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
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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